近年來,武漢幾個“海寧皮革城”互相打“嘴仗”,都說自己是正宗,讓消費者摸不著頭腦。昨天,“海寧中國皮革城”狀告武漢“中防瑞達”開發運營的鐘家村海寧皮革城涉嫌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在武漢中院開庭,並提出近300萬元的天價索賠。武漢中院首次嘗試微博直播,將案件全程曬到網上。
  自稱20年打造金字招牌
  海寧是浙江的一個縣級市,因當地皮草產業發達,1994年“海寧皮革城”正式開業,近20年來,當地政府投入大量的人財物,先後在中央、省市的各級媒體上投放1億多元廣告費推廣“海寧皮革城”品牌,目前年成交額近百億元。“海寧皮革城”已經成為國內知名度最高,影響力最大的皮革專業市場。
  2009年為區別在浙江以外區域設立的“海寧皮革城”分市場,在浙江總部市場上使用“海寧中國皮革城”名稱(即本案原告)。公眾及消費者仍習慣以“海寧皮革城”名稱稱呼原告開辦的市場,實踐中原告的實際使用和對外宣傳均為“海寧皮革城”。
  為加強對“海寧皮革城”品牌的保護和推廣,原告對“hclc 海寧中國皮革城”名稱向商標局提出了商標註冊申請,並於2013年1月取得在第18類、第25類、第35類、第36類相關商品或服務上的商標專有權。
  雙方激辯是否侵權
  原告訴稱:2012年,被告未經授權,將鐘家村中防地下商街市場命名為“海寧皮革城”、“中防海寧皮革城”,併在市場內的宣傳標識,及廣告版面、戶外廣告牌等位置標註“海寧皮革城”名稱,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構成了不正當競爭,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此外,被告在招商手冊中,強調與海寧皮革城的關聯性,併在一些網站上以此為賣點做宣傳,在同一種服務類型上使用與原告擁有的“海寧中國皮革城”註冊商標近似的名稱,侵害原告擁有的“海寧中國皮革城”商標專用權。
  被告代理律師鐘滿君對此進行了全面駁斥:“海寧中國皮革城”註冊商標的專用權始於2013年1月,但被告2012年8月就已在使用“海寧皮革城”,屬於使用在先。另外,“海寧皮革城”並非原告特有的服務名稱,無權禁止被告正當使用註冊商標中表示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地名。“海寧皮革城”可以特指海寧人在此出售皮革的商城,而實際情況也確實如此,不存在侵權及不正當競爭。
  原被告雙方昨天針對近300萬元的索賠也進行了激烈交鋒。法官當庭詢問雙方是否同意調解,雙方均未置可否。
  類似官司其他地方也打過
  海寧中國皮革城其實早在2010年就醞釀在湖北地區開辦“武漢海寧皮革城”,與湖北金聯民生控股達成《品牌加盟協議》後,去年10月在漢陽升官渡開業。“武漢海寧皮革城”先後通過佈告、報紙、電臺、發送律師函等形式,與漢口北,武漢站、鐘家村等多家含有海寧皮革城字樣的商場交涉。一些商場的負責人認為,“海寧皮革城”如“武漢熱乾面”一般,不具獨占性,一些商戶也確實是海寧人,進貨渠道類似,貨品品質類似,談何正宗不正宗?雙方互不買賬,互打嘴仗。
  庭審結束後,原告代理律師王傳理告訴記者,武漢的這場官司並不是全國第一例,在其他地方也打過,雙方和解了,至於賠償的金額不便透露。有媒體記者詢問,武漢市還有漢口北、武漢站等海寧皮革城,是否要將官司繼續打下去?王律師表示,他只受托打這起官司,後面的要看總部的意見。
  記者高星 通訊員王田甜 徐丹丹  (原標題:幾個“海寧皮革城”哪家正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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